申請資格
- 上一個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(GPA>1.7),新生或轉學生免繳成績單。
- 具低收入戶資格。
注意事項
- 若當學期無學雜費減免資格,但有低收入戶證明者,亦可申請當學期之住宿優惠,需另交低收入戶證明至[生活輔導組],並向總務處[學生宿舍管理中心]申請住宿,分配床位後,查詢住宿繳費單,若已扣除住宿費用,即可繳費。
- 具有低收入戶學生請勿先繳費,需等住宿繳費單更新後再繳費,若擔心床位被註銷,可自行向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承辦人員報備,新生需繳交低收證明至總務處 [學生宿舍管理中心]。
- 本項補助不需另外提出申請,只要向[生活輔導組]申請學雜費減免及向[學生宿舍管理中心]申請床位即可。
聯絡方式
- 學費減免/住宿優惠:黃小姐 ,電話: 7749-1057 ,電子信箱: lichen@ntnu.edu.tw ( 學生事務處-生活輔導組 )
- 大學部宿舍承辦人,馮小姐,電話:7749-6522 (總務處-學生宿舍管理中心)
- 研究所宿舍承辦人,蘇小姐,電話:7749-6922 (總務處-學生宿舍管理中心)